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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环保系统二○○八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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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1-10-26

克环字〔2008〕28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环保系统二○○八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
现将《自治州环保局系统二○○八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县市环保局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可参照执行自治州环保局系统的实施方案。

附件:1、2008年度自治州环保局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流程表
      2、自治州环保局公众满意度测评表
      3、自治州环保局征求意见表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民主评议   实施方案  通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08年4月17日印发
自治州环保局系统二○○八年度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克政纠字[2008]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审批与执法行为,强化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坚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自治州环保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环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加强对环保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以具有环保审批、执法检查职能的重点科室、直属单位为评议对象,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目标,通过动员教育,督察评议,查证整改,建章立制,加强重点科室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纠正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评议对象
今年,自治州人民政府纠风办将环保列为重点评议部门。 自治州环保局结合实际将业务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监测站为重点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强化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坚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执政为民。以环境行政审批、环境行政评审、环境执法监察等为评议工作重点;继续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优化服务、强化监督为重点内容,深入推进环保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作风建设。
一是政务公开。本着“什么群众关心,就应该公开什么”的原则,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全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环保审批事项、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要做到事前预公开、事中过程公开和事后结果公开;单位内部的人事任免、财务开支、职称评聘、考核评优等也要实现办事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及时、明确;同时,在办公区设置公开栏,增加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公开环保法规政策、工作动态、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克州报、阿广热线和电视等媒体邀请主管州长或环保局局长作电视讲话,公布全州环境质量情况、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以及需要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公开形式便于知情、查询,方便群众,便于监督。
二是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标准、程序,建立严格而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和追究制度。严禁违规审批、验收环保项目,严禁执法中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法纪,严禁失职渎职不作为,执法随意、处罚随便、执法不力、执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做到依法办事。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突出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查处,事事有回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严格遵守环保工作人员“六项禁令”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行为规范、工作纪律。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反政策,重复参加房改和集资建房,多占住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严禁借各种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是优化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首先到单位来办事的外单位人员和群众,凡第一个接处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属于本职范围的问题要认真答复、办理,不要推诿,不属于本单位职工范围的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热情引导,介绍到有关部门。在服务态度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如在执法过程中,语气要平和,在服务中不得说不字,管理服务对象前来办事时,办事人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政策、法律依据及办事程序。继续清理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程序严格,办事高效。
五是窗口建设。按照文明处(科)室、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标准,积极开展“创文明行业、树环保形象”和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不断改善办公工作环境,做到办公及服务窗口宽敞整洁、硬件设施配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是强化监督。健全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的便捷通畅,建立群众满意度考评及奖惩规定,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程序规范,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群众较满意,并及时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资料档案。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4月25日至5月9日)
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并组织实施;制定出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的评议工作实施细则;各科室、单位的评议工作实施细则在5月1日前上报。
第二阶段:自评自查(5月10日至8月10日)
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坚持边查边改,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做到“八查”:查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查审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查办事制度是否透明,查审批执法结果是否公开,查工作纪律是否严明,查服务承诺是否落实,查工作作风是否雷厉风行,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务必于7月10前上报自查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察访反馈(6月1日至8月10日)
为掌握情况,摸清问题,提高行风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将在全州范围内,特别是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中开展普遍的调查摸底,查找环保部门在在纠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规范环境行政审批、环境行政评审、环境执法、等权力的运行,以及遵守纪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作为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主要采取四种方式进行摸底调查:一是问卷调查;二是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三是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
第四阶段:评议整改(8月11日至10月31日)
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将对明察暗访和调查摸底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归类整理,并适时召开评议大会,请行风监督员对明察暗访的情况进行评议,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评议反馈,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针对本科室、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并公开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及补充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五阶段:总结评议(11月1日至11月30日)
局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召开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大会,结合环保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情况一并进行总结讲评,并组织行风监督员对整改效果进行公开评议,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达到促进环保工作的目的。相关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务必于11月15日前上报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治州环保局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是我局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列入了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制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动员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投身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要加大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执法程序和作风建设的宣传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风貌,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宣传报道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要健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主管负责制,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我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扎实做好民主评议行风的各项工作。
(二)统筹兼顾,服务中心。今年环保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污染源普查、环保专项行动等各项环保业务工作是今年的工作重点。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环保中心工作的关系,坚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作为促进环保中心工作的有效手段,用环保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来检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促进环保中心工作的完成。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为目标,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狠抓什么问题的原则,求真务实地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要认真合理地安排行风评议各阶段的工作,很抓工作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州环保局系统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行风评议各阶段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导,适时通报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不认真整改、群众满意度低、完不成职责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因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或出现腐败问题的单位,将追究个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报告工作,交流信息。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坚持工作报告和信息交流制度,于5月1日前,将本科室、本单位的民主评议行风实施细则报自治州环保局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备案,各阶段的具体计划、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市环保局也要及时向自治州环保局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上报工作方案、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
联 系 人:白萍                  13899480661
          古丽尼沙              0908-4288350
联系电话:0908—4222569 (传真) 
电子信箱:  
guli4288350@163.com

附件1                                                                             

2008年度自治州环保局行风评议工作流程表

自治州环保局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                                                日制作

阶段划分

主要工作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4.25

5.9

准备工作

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州环保局行风监督员工作规章》,调整充实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制定调查表。

监察室

425

会议动员

聘请行风监督员

召开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工作时间安排并组织实施,向行风监督员发聘书。

办公室、监察室

4 25

宣传教育

机关集中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教育2

机关党组

59

宣传报道

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宣传行风评议工作的文章2

办公室

1010

相关科室、各单位报送行风评议信息23

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1010

制定实施细则

相关处室、单位制定评议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

相关科室

直属单位

51

自评

自查

5.10

8.10

环境行政审批权

是否在环境行政审批中存在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受贿索贿等倾向性问题,要规范办事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业务科、监测站

710

环境行政评审权

是否在环保系列创建活动中存在形式主义、钱物攻关、吃拿卡要等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评比规章,公开评比标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业务科、监测站

710

环境执法权

是否在环保执法中存在人员行政行为失当,不能够依法办事,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要规范执法行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环境监察支队

710

察访反馈

6.1

8.10

进行明察暗访

组织行风监督员广泛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行风评议办公室

810

征求意见

制定征求意见表,采取三种方式征求意见

相关科室、各单位

810

收集汇总问卷

收集汇总问卷,梳理归类。

相关科室、各单位

810

8.11

10.31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检查整改情况,提高服务质量。

召开评议大会,对明察暗访和调查的情况进行评议、反馈。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以及自查自评后仍存在问题,由局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整改方案,分解到相关科室、各单位组织整改,抓好落实。做到“八有”: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有严密的审批执法制度,有公开的审批执法结果,有透明的办事程序,有严明的工作纪律,有兑现的服务承诺,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相关科室、各单位

1031

 

总结评议工作

局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召开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大会,以“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流程进一步简明、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为行风评议目标,认真总结评议工作中的成绩和不中足,及时改进工作,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并及时向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长效机制。

相关处室、各单位

1130

 

补充完善

行风评议档案

对行风评议工作中的实施细则、问卷调查、群众意见、自查报告、整改措施、修订规章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相关处室、各单位

1130

附件2公众满意度测评表

 

自治州环保局公众满意度测评表

 

2008年,自治州纠风办把我局确定为民主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单位,请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我局机关及直属各事业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标准

 

项目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政务公开

 

 

 

 

 

依法行政

 

 

 

 

 

清正廉洁

 

 

 

 

 

优化服务

 

 

 

 

 

窗口建设

 

 

 

 

 

强化监督

 

 

 

 

 

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在选择项目中打“”。

监督电话:09084222569            年月日

 

附件3全州环保系统、重点污染源企业

 

自治州环保局征求意见表

 

2008年,自治州纠风办把我局确定为民主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单位,我局将环保审批、评审、监察、等环保权力确定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作,增强服务意识。请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

环境行政

审批

 

环境行政

评审

 

环境监察

 

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在背面或附信纸书写

:填完表后将表发送到自治州环保局纪检监察室

电子信箱:guli4288350@163.com

 地址:阿图什市松他克路南5

    邮编:845350

    电话:0991-422256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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